抵押为什么需要经过预告登记
抵押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是干什么的?
提前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告是指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利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为了保证将来物权的实现,他们可以根据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比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对未完工的房屋进行提前登记,以此来限制开发商对已售出的房屋进行再销售或抵押。
抵押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说到不动产抵押的预告登记,首先要提到的是不动产抵押登记,简称房屋抵押登记。它是债权人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间,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提供真实的东西,而在国家行政机关公示的文件。用于对抗债务人对房屋的物权。一旦债务人不按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抵押房地产优先受偿。但在现实社会中,购房人购买的房产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即客观上无法将涉案房产登记为抵押。但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法律允许对不能抵押登记的不动产进行预告登记,不动产符合抵押登记条件时,将变更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的,为了保障将来不动产物权的实现,可以按照协议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自不动产可以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债权消灭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这部法律肯定了物权预告登记制度。《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抵押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该规定虽为行政法规,但明确界定了“预告抵押登记”。结合《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预告抵押登记的目的仅在于防止预售人将不动产出售给第三人,不能认定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中,某银行仅依据《物权法》相关法律办理了提前抵押登记手续,仅保证了借款人李某不能擅自处分房屋。借款人李擅自处分该房屋,不产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是干什么的?
预登记是指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该房产不具备不动产登记的条件,为防止开发商二次出售而进行的预登记,在正式登记之前即具有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是双方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因为不动产登记不办,抵押登记也办不了。先做预告登记,符合登记条件再做抵押登记。
预告登记和预告抵押是干什么的?
预登记是指买受人在付款后、交付前,提前在房屋登记部门对房屋进行登记。这栋房子已经卖给买方了,可以用来对抗第三方。
预抵押登记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在房管局系统上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除第三人
“当事人签订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利买卖协议。为保证将来物权的实现,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登记,既不是行政机关对拍卖交易的监督,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主导效力的抵押登记。
其设立的目的在于,由于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不动产的债权设立与转移登记之间往往间隔较长的时间,以平衡不动产交易各方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法律赋予抵押预告登记对抗第三人物权的效力,但由于不动产物权尚未设立,不符合法定抵押登记条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提前抵押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无法依法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物权变动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临时登记行为。只有符合条件并完成抵押登记,才能产生优先受偿的抵押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