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费怎么记账
加工费怎么记账?
加工费怎么做帐?
1.如果是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记入“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应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贷:银行存款2。属于委托加工的,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算处理费录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3。分包半成品,发生的费用计入委托产品成本。
这种业务以委托加工材料核算。会计处理:
(1)、发出加工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2)、加工费:委托加工材料:应付账款(3)、收取加工材料: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4)、支付加工费: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展期信息(1)收到来料时,不做会计分录,只做“委托加工来料”
(2)收到“来料加工”等制造加工品的材料时,收到“来料加工”的处理同上,收到其他材料时,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三)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加工费账务处理?
加工费的会计分录:
1.属于委托加工的,支付的加工费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2.属于委托加工的,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算处理费录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加工费,怎么做账?
支付的加工费如下:来料加工时。
借:加工材料。
信用:原材料。
支付处理时间。
借:加工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当处理完成并撤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款:加工材料。
加工费记入哪个科目里?
一般加工费包含在制造费用账户下的加工费中。如果企业在一级会计科目中有委外加工费,也可以直接列为委托加工费直接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加工费是自己加工的,制造成本-加工费可以根据加工数量结转生产成本。委托第三方加工的,按照实际委托加工数量结转委外加工成本。
加工费记入哪个科目里?
如果是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记入“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应编制下列会计分录:
属于委托加工的,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算处理费条目
如果产品为半外购,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加工品成本。这种业务以委托加工材料核算。会计:a .发出加工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b .加工费:委托加工材料:应付账款c .收回加工材料: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d .支付加工费: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加工费怎么做帐?
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核算方法:
1.收到委托加工材料时,按合同价格(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在备查簿上,借记“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注明材料数量),收到时作相应的附注。
2.买涂料需要发票,发票有记录。借款:原材料:银行存款(或现金)3。使用涂料时的借用:生产成本:原材料4。借:生产成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制造费用等。4.加工完成后,收回加工费。借入3360账户
制作模具的材料由你方提供,委托模具公司加工。
材料交付时间: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模具材料
收到对方发票时,模具记录:
借:固定资产(模具)
贷款:应付账款-外包(加工费)
贷款:委托加工材料
支付加工费后:
借:应付账款-外包(加工费)
贷:银行存款
如果你要求对方在收到合格的模具检测后才开票付款,那就在收到模具的时候去过暂估应付账,付款的时候再核销。
最后,外包材料余额和外包供应商对账之间基本会有借方余额,表示供应商应该退回的材料。
加工费如何做账务处理?
从会计处理的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来看,如果出口再进口只是委托加工,风险没有实际转移,则应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出口的时候不要算销售收入,进口的时候要算采购。
既然是用“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基本上就是说在发出时全部转入“委托加工材料”,之后发生的相关成本(主要是加工费和税金)也转入“委托加工材料”这个科目,只是消费税要分别处理回收后的直接销售和回收后的进一步加工。收回加工材料后,将“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转回“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
参见: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
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会计处理
408委托加工材料
1.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和其他物料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可根据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单位和来料加工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委托加工材料的主要会计处理。(一)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核算,也可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差价。(二)支付加工费、运输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付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回收后直接销售)或“应交税费3354消费税”(回收后再加工),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3)已加工并验收入库的材料和余料,按加工回收材料的实际成本和余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根据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根据实际成本,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的差异”科目。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也可以采用上期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差价。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加工未完工材料的实际成本。